艺术研修中心校长李某以大人毕业舞蹈学院为理由,欺诈了12万元的工作报酬。记者昨天得知,丰台法院以欺诈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5年半,罚款6000元。32岁的李某是吉林省人,事件发生前在北京艺术训练中心当校长。
去年2月,徐先生因为孩子想考某所大学的舞蹈学院,所以和朋友联系了李先生。李某当时说,他知道这所学校舞蹈学院的院长,需要15万元的工作费用。中介人说徐先生的家庭条件不好,李先生把价格降到了12万。
同年3月1日,徐先生通过中介将12万元南流李某账户。之后,因为事情没有通报,李某既不退款也不接电话,受害者通报了。审判时,李某无罪。
他和徐先生去找的中介人再次对立,说不接电话,不想退款。法院指出李某包括欺诈罪。
由于李某赔偿受害者的一部分经济损失,适当减少惩罚。
本文来源:亚博APP全站-www.zjlzrdjcy.com